隨州論壇
標題: 隨州一男子強行沖崗、毆打交警被刑事拘留! [打印本頁]
作者: 別松手 時間: 2018-3-21 17:34
標題: 隨州一男子強行沖崗、毆打交警被刑事拘留!
一直以來,交通民警在日常的交通管理糾正違章工作中,得到了廣大人民群眾的積極配合,大力支持。但,以駕車頂、推、沖撞、拖行執(zhí)勤民警,毆打執(zhí)勤人員的行為時有發(fā)生,直接危及執(zhí)勤民警的人身安全,嚴重危害公眾的交通安全。這是不能容許的違法犯罪行為。
消消身上的惡氣,遵守社會基本規(guī)則,真的不應該這么難。
近日,隨州一摩托車駕駛員強行沖崗不成毆打交警
3月19日,隨州交警三大隊執(zhí)法民、輔警在舜井大橋查處一摩托車。當事人馬某不服從指揮并掉頭加大油門試圖沖崗!民警要求熄火停車,馬某拒不配合。民警強制拔掉車鑰匙熄火,車主怒氣沖沖地下車,罵到:“你M的,想怎樣!”并揮拳頭毆打執(zhí)勤民警,被當場制服。
19日下午,經(jīng)曾都公安分局立案調(diào)查,現(xiàn)馬某因妨礙公務罪被依法刑事拘留。刑拘后馬某反省自己的行為,思想發(fā)生180度的轉變,
"作為市民應該配合交警執(zhí)法!"
為什么會產(chǎn)生暴力抗法呢?
隨著執(zhí)法機關倡導以人為本,文明辦案,執(zhí)法隊伍的確在執(zhí)法理念上發(fā)生了很大的變化,但執(zhí)法人員的人身安全和正當權益的維護還有待進一步提高和強化,所謂在“罵不還口,打不還手”之下任由違法犯罪之人肆無忌憚,只能助長他們犯罪的囂張氣焰,還會讓群眾質疑執(zhí)法機關的工作能力。
其次,是由于一些人法制意識淡薄所致。隨著國家民主法制進程的加快,公民權利意識大大增強,但義務觀念卻相對滯后,導致了一些人走入誤區(qū),一旦認為自身權益受到侵害,就置法律于不顧,不惜采取暴力手段去“維護”。
最后,社會價值觀念的變化,使一些人超越了法律的底線,一旦執(zhí)法行為影響到其經(jīng)濟利益,就誤以為自身的權益受到侵害,不惜采用暴力手段阻撓執(zhí)法,直至觸犯刑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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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 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zhí)行職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zhí)行職務的人民警察的,依照規(guī)定從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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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暴力抗法是對國家法律的公然蔑視和挑釁,具有較大的社會負面效應,減損執(zhí)法的效果并進而影響社會穩(wěn)定。大家要遵守法律、法規(guī)。做一個懂法、知法、守法的公民。切不可以身試法!
作者: 夏夜暖風 時間: 2018-3-21 17:34
沖動犯的錯
作者: 相忘于江湖吧 時間: 2018-3-21 22:51
攔或者不攔,這是個問題
作者: 小志 時間: 2018-3-22 08:09
這個要治
作者: 知足常樂666 時間: 2018-3-22 08:17
天天要走,天天攔摩托,也閑人
作者: 再別康橋 時間: 2018-3-22 08:35
捉到了就別松手!
作者: 玉兔 時間: 2018-3-22 08:45
沒牌的四輪電動機也要好好治一下。
作者: 清風拂柳 時間: 2018-3-22 09:12
沖動是魔鬼
作者: HH13 時間: 2018-3-22 09:20
必須嚴懲。
作者: 四面儲哥 時間: 2018-3-22 11:03
沖動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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