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令人瞠目結舌的場景,發(fā)生在山東濱州一路口。當時,老人無視紅燈硬穿馬路,導致車輛紛紛避讓,有礙交通不說,自己也面臨危險。執(zhí)勤輔警迅速上前制止,不想老人非但不認錯不領情,還撒起潑來。
這一幕,讓圍觀群眾都看不過去了,紛紛向警方提供現(xiàn)場視頻。三個小時后,嫌疑人在家中被抓獲,并因涉嫌妨害公務罪被刑事拘留。
據(jù)了解,當事輔警最近剛做完手術返回工作崗位,交警大隊本沒安排其執(zhí)勤任務,但他主動請纓,不想遭遇了這場風波。
好在這一次,沒有人選擇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最終正義得以彰顯,法治得以捍衛(wèi)。不少網(wǎng)友都表示:“結果引發(fā)舒適”。
近些年來,諸如此類的事件頻頻見諸媒體,違法者恃“體壯”“聲高”或“年老”“婦孺”等撒潑,常常引發(fā)公眾的強烈不滿。但從處置來看,年齡往往成了作惡者的“擋箭牌”,有時候司法機關也會網(wǎng)開一面。
長此以往,其實傳遞著不良的導向,實際上,我們國家的法律中,只對70歲以上的老年人有特殊規(guī)定。對一些所謂“看著歲數(shù)大”的人就講情面、和稀泥,本質上有違法治精神。
上述這般的案例,其積極意義就在于對法治精神的堅守。一方面,對于闖紅燈這種不文明小事,輔警沒有睜一只眼閉一只眼,拿出了較真精神;一方面,對于老人的挑釁,不留情面地予以依法嚴懲。
從事件的輿論反應即可看出,人們呼吁對特殊群體予以保護,但保護不能是寬縱,原則不能如彈簧。十字路口的一場風波,何嘗不是法治社會建設的一個縮影?不斷夯實“誰挑釁法律,誰付出代價”的鐵律,才能讓社會文明始于自發(fā)、成于自覺。
來源:北京日報·長安觀察
流程編輯:孫昱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