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關于貫徹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勞部發(fā)〔1995〕309號)第五十九條明確規(guī)定——
根據(jù)《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一)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shù)多于年休假天數(shù)的; ?。ǘ┞毠ふ埵录倮塾?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guī)定不扣工資的; ?。ㄈ├塾嫻ぷ鳚M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ㄋ模├塾嫻ぷ鳚M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五)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所以,是否能享受當年的年休假,要根據(jù)累計工作年限和請病假的時間來看。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640.png (23.08 KB, 下載次數(shù): 23)
下載附件
2023-11-22 15:54 上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