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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工傷保險待遇再次上調
本網訊 記者劉詩詩、通訊員甘瓊報道:昨日,記者從市社會保險局獲悉,全市2018年度包括傷殘津貼(傷殘撫恤金)、生活護理費、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等在內的工傷保險待遇再次上調。
此次調整,范圍是隨州市統(tǒng)籌域內2017年12月31日前開始享受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的工傷人員或因工死亡職工供養(yǎng)親屬。
經統(tǒng)計核實,本次工傷待遇調整涉及隨州市本級工傷待遇享受人員12人。調整后,隨州市本級參與此次調待人員人均傷殘津貼由1538.77元/月增加到1615.55元/月,增加76.78元,增幅4.8%;人均生活護理費由1484.68元/月增加到1637.78元/月,增加153.1元,增幅9.34%。
此次待遇調整自2018年1月1日起實施執(zhí)行,調整后的待遇將于7月全部發(fā)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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