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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8日,由湖北省廣水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以連光清、連光輝為首的涉惡犯罪集團案在廣水市人民法院開庭審理,該案共計7名被告人,涉嫌強迫交易罪、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濫伐林木罪、妨害作證罪五個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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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1 16:27 上傳
連光輝家族涉惡團伙庭審現(xiàn)場
案件回顧
自2005年以來,廣水人連光清、連光輝糾集連桂菊、闕雄、闕淮、漣浪、秦登峰等人在湖北省廣水市廣水街道辦事處土門村一帶長期采取暴力、威脅等手段營造惡名,樹立淫威,確立強勢地位,逐步形成了以連光清、連光輝為首要分子,連桂菊、闕雄、闕淮、漣浪、秦登峰為成員的惡勢力犯罪集團。
該犯罪集團通過家族勢力操縱土門村換屆選舉,使連光輝取得土門村村主任身份,長期操縱把持基層政權,侵犯了基層政權的穩(wěn)定,破壞了農村的選舉制度;先后實施強迫交易、尋釁滋事、敲詐勒索、濫伐林木、妨害作證等違法犯罪活動22起,其中犯罪行為18起,違法行為4起,通過違法犯罪手段獲利63萬余元。該犯罪集團在土門村及周邊地區(qū)欺行霸市,壟斷農村資源,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群眾,使當?shù)厥芎θ罕姰a生了嚴重的畏懼心理,不敢通過正當途徑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擾亂了當?shù)亟?jīng)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
公訴人廣水市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席法庭依法支持公訴,當庭出示相關的書證、證人證言、被害人陳述、同案人供述、辨認筆錄、提取筆錄、鑒定意見、現(xiàn)場勘查報告、現(xiàn)場方位平面示意圖及相關照片、視頻資料、被告人供述等證據(jù),有力指控了犯罪事實。該案將擇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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