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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講兩個真實的事情,再評評我們老百姓是不是真的受益。
1.本人于2015年在碧桂園買了一套小戶型的期房作為婚房(唯一一套房),當時開發(fā)商不接受公積金貸款,好吧,那就商貸,由于在鄉(xiāng)鎮(zhèn)上班,房子也一直沒交,加之商轉公貸款手續(xù)比較麻煩,就沒有去辦理,畢竟想著購房合同兩年內或不動產證一年內都還可以辦理公積金貸款。時間來到了今年,孩子出生了,壓力頓時感覺劇增,和家人合計找親戚朋友周轉一點把商貸一次性還清,辦好不動產證然后做公積金貸款,畢竟利息低,每月從公積金余額里扣后壓力也較小,于是五月份去公積金中心咨詢了手續(xù)就開始著手,折騰了一個多月,前幾天終于還清商貸辦好不動產證,然后一個新政的出臺猶如晴天霹靂,“你購房合同超兩年辦不了公積金貸款了”“不動產證一年內現(xiàn)在也不能辦理公積金貸款了”…難道我首套房不是剛需,真是讓我受益啊,大家出個好主意,我現(xiàn)在該怎么辦?
2.我一個同事,前兩年家里東拼西湊全款在東站附近給他買了一套小戶型婚房,今年初交了房,談了個朋友,準備明年五一結婚,然后現(xiàn)在開始著手裝修,想著自己公積金賬戶里有幾萬塊錢余額,想提出來減輕點負擔,然后我告訴他“裝修不能提取住房公積金了,才出的新規(guī)定”,他郁悶了…難道他首套房裝修不是剛需,他也真是受益。
我們只是一個普通的工薪族,我們也沒錢炒房,我們只能看著公積金賬戶里的錢躺在里面,感覺沒有任何用處,我們難道不是剛需百姓么?我們要公積金有何用?等到退休再提出來,給孫子輩的拿出來買糖吃?
也許是我對新政有誤解,還請內行的專家們來開導開導我,或者替我出個好主意也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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