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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濟農村即拯救國家的普遍認識,是知識界投身鄉(xiāng)村建設運動的強大動力。與當代學者更多地將農村、農民、農業(yè)作為“問題”看待,關心“三農”問題更多地出于良知,解決“三農”問題更多地是為了防止其破壞性作用的觀念和做法很不相同,在當時知識界的普遍認知中,農村對國家的經濟、政治、文化具有決定性的重要意義,認為“農村破產即國家破產,農村復興即民族復興”。這一看法有其現實的基礎。上世紀二三十年代的中國,基本上仍然是農村社會。30年代初,農業(yè)人口占總人口的80%以上,國民生產總值中農業(yè)所占比重高達61%,其中尚未包括農村手工業(yè)。在一般人的心目中,農業(yè)所占比重達到90%,因此,認為“國民經濟完全建筑在農村之上”。這是就經濟而言。在文化上,認為鄉(xiāng)村是中國文化之本,西方的可取之處“團體組織”、“科學技術”要嫁接在鄉(xiāng)村這棵老樹上,才能發(fā)榮滋長。在政治上,新的政治習慣的養(yǎng)成、新的國家制度的建立,也奠基于鄉(xiāng)村民眾的自覺。如在梁漱溟看來,民國以來的“政治改革之所以不成功,完全在新政治習慣的缺乏;換言之,要想政治改革成功,新政治制度建立,那就非靠多數人具有新政治習慣不可”。而新政治習慣的培養(yǎng),“天然須從鄉(xiāng)村小范圍去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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